关于对“特殊人群技能培训”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性资金的公示
依据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长人社联〔2020〕12号)精神,截止目前,下列单位开展了“特殊人群技能培训”。按照文件要求,对下列单位给予补贴,现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高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反映情况。公示期自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3日。
联系单位:高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人事科
联系电话:0431-89689428
附件:监狱系统特殊人群培训补贴明细
来源: 长春高新人才网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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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7 9: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