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日前印发了《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_
新华社电 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日前印发了《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规定》明确要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规定》还进一步明确了报考的条件,凡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符合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为了严把队伍“进口”,对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和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规定不得报考。
专家解读
“人事部此举主要是用来规范一些有明显争议性的现象,比如身高、性别。”今天上午,中公网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老师说。针对昨天 下午人事部宣布《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下称《规定》)发表看法。
这位老师说,“人事部制定这个就是为公务员招考趋向公平、透明。”据介绍,所谓的“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就是特别明显存在争议的情况,比如一些部门对身高、性别的限制。
“去年,在业内争论最大的就是男女比例的问题,类似这些存在明显的争议现象,是此次新规定想解决的问题。”该老师说。
国家人事部也表示,随后将会对《规定》做出进一步解释。
新闻链接
根据《海峡导报》报道,今年福建福州马尾工商局对要招收的一名普通科员要求:“乐器演奏10级”。此后人事部相关部门要求福建省人事厅就此事做出解释,工商部门也就此事给省人事厅做了书面解释。工商部门解释称,此次马尾工商局招录有音乐特长的公务员,属于正常的岗位需要,报考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试者有18人之多,说明招考条件也属正常。 |